揭秘电影《第二十条》主人公原型,现实远比电影更加令人痛心
这个春节假期,有这样一部电影,一上映就受到广泛的关注和热议。
这部电影就是由张艺谋执导的《第二十条》。
“第二十条”所指的正是我国刑法中的第二十条款——正当防卫。
电影以其深刻的法律议题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,吸引了广大观众的目光。
然而在电影中,每一个面临“正当防卫”困境的人背后,其实都有一个真实的案件原型。
透过回顾这些真实案件会发现。
原来现实远比电影更加令人痛心。
而案件的影响对于中国法治的推进也一直在持续。
01
电影中,有一幕是妻子当着丈夫与孩子面,被讨债的人糟蹋蹂躏。
这一幕的案件原型便是掀起舆论海啸的“辱母杀人案”。
苏霞是聊城当地的一名女企业家。
2009年时创办了一家专门生产刹车片的工厂。
原本公司运转正常,但是到了2014年,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。
一时间周转不开,为了救急,她向当地的房地产商人吴占学借贷。
尽管利息高达10%,但苏霞认为自己很快就能还上。
然而,世事难料!
到了还款日期,苏霞无力全部偿还。
从那天起,她厂里每天都是催债的人。
“一天不还钱,你就别指望你这能有安宁。”
催债的人每天变着花样在厂子里捣乱。
但她自知欠钱理亏,也只想着尽快还钱。
案发前,苏霞已经还款184万,另外还将一套房子抵债。
“我就剩下17万没还了,你们又何必这么逼我呢?”
尽管还款已经远远超过本金,但是贪心的吴学占并没有打算放过苏霞。
2016年4月13日,苏霞回到抵债的房子里拿东西。
没想到,正巧碰到吴占学。
更没想到的是,吴占学竟然让手下拉屎,并将苏霞的脸按进马桶里。
“这次是让你吃屎,再不还钱,就让你吃点更“高级”的。”
吴占学恐怖变态的举动让苏霞深感恐惧与绝望。
当天,她曾四次拨打110和12345。
可就当着警察的面,吴占学依旧无所顾忌的阻拦她出门。
好不容易逃出来的苏霞不敢将事情告诉儿子,只能哭着将事情告诉自己的职工。
然而,令苏霞恐惧的事情还没有结束。
4月14日,下午4点左右。
三辆无牌汽车向厂区内横冲直撞地驶来。
进入厂区后,从车上下来11个人。
他们冲进办公楼,将苏霞与于欢母子关在财务室。
“苏老板,既然你不还钱,我就让你和你儿子一起看点好东西。”
领头的杜浩说着,便将手机打开,对着苏银霞播放起淫秽录像。
而且,将声音开到最大。
“求求你们,把手机关了吧。”
苏霞低着头哀求,却被人控制脑袋,扒开她的眼睛。
强制她接受这样的摧残。
到了晚上8点,他们母子又被转移到公司的接待室,进行长达1个多小时的凌辱。
期间,于欢曾经试图反抗,反被杜浩狠狠地抽了一个耳光。
厂区的接待室里有一面透明的玻璃,催债人的一举一动都能被外面的人看到清清楚楚。
因此,当工厂的工人看到老板被虐待凌辱的时候,立即报了警。
他们以为警察到了,一些都能过去。
但是万万没想到。
警察来到接待室后,只看了一眼,便漫不经心地叮嘱:“要账可以,但是不能动手打人。”
随即便草草离开现场。
见警察走后,为首的讨债人员杜浩更加嚣张。
“报警是吧!”
他说着,直接脱掉裤子。
当着儿子于欢的面,用极端龌龊的手段对苏霞进行侮辱。
当时的于欢只有22岁,血气方刚的年纪。
早就已经愤怒到极点,又亲眼见母亲遭受如此凌辱。
情绪瞬间爆发,像一只反扑的暴怒困兽。
在旁边的桌子上摸出一把水果刀,疯狂地乱刺。
这个过程中,有4人被捅伤,其中杜浩伤的最重,不过他的意识清醒。
“我记住你了,你小子给我等着。”
杜浩捂着伤口,落下一句狠话,便自行驾车去求治。
其余人见状也都纷纷回到车上,前往医院。
杜浩将车开到医院门口,却因为琐事又与人发生争吵。
最终导致自己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另外的受伤的3人也构成不同程度的伤残。
隔天,还为从惊魂中缓过神来的于欢就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。
同年4月29日被正是批捕。
2017年2月17日,聊城中院对案件一审宣判,以故意伤害最判处于欢无期徒刑。
法院认为,虽然当时于欢母子被限制人身自由,母亲遭受侮辱。
但是对方并未使用工具,且在警察已经出警的情况下,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。
因此法院未试用刑法的第二十条——正当防卫。
面对一审判决结果,于欢当庭表示不服,提出上诉。
此事件经过媒体报道后,掀起巨大的舆论风波。
“正当防卫”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。
2017年5月27日,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的日子。
也是于欢等待他最终结局的日子。
进过漫长的审理,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。
6月23日山东高院的判决结果正式对外公布。
高院认为,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,但致人死亡存在防卫过当。
因此撤销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,改判为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对于这个判决,于欢并没有再上诉。
从无期到5年,他已经是时代进步下,被命运眷顾的幸运儿。
2020年11月18日,在狱中表现良好的于欢减刑出狱。
两年后,他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。
如今的他,更是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,过着自己平凡又幸福的生活。
02
电影中,另一个案件原型便是曾被法律界高呼,“让沉睡的第二十条终于苏醒”的昆山反杀案。
2018年8月27日晚21时35分左右,生活在昆山市的于某像往常一样,从酒店打卡下班后,骑着自行车回家。
当他走到震川路和顺帆路的交界处时,发现交通指示灯变成了红色。
于是,他便拐入一侧的非机动车道上,缓慢前行。
此时,一辆大巴车刚巧停到他的身边。
而大巴车后方的宝马突然朝右转向,一脚油门险些将于某撞到。
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到的于某本能地回头看了一眼。
谁知,宝马车竟然再次试图向前行驶,直接撞到于某。
眼见宝马车强行并入非机动车道,又撞到自己。
于某干脆站在路边与对方理论。
此时,宝马车上相继走下来一个穿白色T恤的男人和一名黑衣女子。
男子下车后便和于某发生口角。
一同下车的黑衣女子见状,立即上前劝说。
并帮着于某将自行车挪到路边台阶上。
此时的场面已经得到暂时的缓和。
黑衣女子转身又安抚两句,就打算转身离开。
但白衣男子却再次向于某靠近。
双方短暂交谈后,白衣男子就在黑衣女子的拉下,往车的方向的走。
可谁知就在这时,车上突然窜下一个男人。
此人正是白色宝马的司机,人称昆山龙哥的刘海龙。
他气势汹汹地快步走到于海明面前。
不顾白衣男子阻拦,直接动手。
一个推搡,险些将于海明推到在地。
紧接着,刘海龙手脚并用,不仅推搡还抬腿猛踹数脚。
见抵挡的于某丝毫没有惧怕求软的意思。
自觉丢面子的刘海龙转身立即跑回车里。
拿出来一把尖角双面开刃的大砍刀。
这把刀全长五十九厘米,刀身就有四十三厘米。
手里有了武器,刘海龙再次嚣张起来。
他飞速跑到于某面前,对着他的后劲就是一刀。
中刀后的于某迅速向后撤了一步。
那一刻,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好像已经被砍掉了。
整个人也像是失去直觉一般。
但是,看着于某并没有倒下,刘海龙继续向其挥刀砍去。
于某见状只能左躲右闪。
就在刘海龙第5次砍向于某时,他手中的刀竟然脱手,掉在不远处的马路上。
见状,于某反应迅速的抢先一步捡起地上的刀。
而刘海龙则在后面勒住他的脖子。
急于挣脱的于某猛地向对方的腹部连捅两刀。
刘海龙也因此脱手当场倒地。
“你们太能欺负人了。”
于某又立即砍下第三刀。
挣扎起身刘海龙立即向宝马车撤离。
紧追其后的于某又砍了2刀。
整个刺砍的过程,仅仅持续7秒。
而刘海龙,也最终倒在路边的绿化带,后经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案件发生后,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临时羁押。
该事件也在网络上迅速发酵,针对于某的谣言也越来越多。
但其实,时年41岁的于某只是昆城一品国际宴会中心的一名工程经理,主要负责酒店硬件的维修保养。
并非传言中的特种兵,只是一个认真工作的普通人,而且背后还有一个苦难的家需要他支撑。
在案发前一年,他的儿子就被确诊换上淋巴瘤,为了给儿子挣钱治病,于某夫妻俩只能拼命的工作。
案发时,于某还特意向单位领导打电话报告了这件事,顺便请假。
不想因此影响绩效考核。
相比之下,死者刘海龙可谓“大有来头”。
36岁的他不仅有一家无牌无证的典当行,还开设过赌场,并有多次犯罪前科。
可以说,他的大半人生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。
案发当天,刘海龙与白衣男子等朋友一起吃饭喝酒。
酒足饭饱后,意犹未尽的刘海龙跑去KTV唱歌。
结束后,醉酒的他便载着白衣男子和黑衣女子离开。
路上就与于某发生碰撞。
嚣张跋扈的刘海龙怎么也不会想到,“豪横”的一生居然会在这里画上句号。
2018年8月28日晚,检察院就提前介入案件调查。
2018年9月1日下午,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。
公安机关认定,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“行凶”。
并且他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。
于某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,虽然“反杀”过程有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,但却是一个连续行为,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。
因此,最终认定于某的行为属于正方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此项结论,让法学界纷纷点赞。
更有人高呼,此案终于让沉睡的第二十条苏醒。
虽然此案成为法学界的里程碑,但是于某至今依然过着自己平凡的生活。
对于他来说,也许不被外界打扰,也是一种善意。
03
但在这条“苏醒”的道路上,其实还有很多无奈与困境。
在“正当防卫”与“防卫过当”之间,人们总要权衡思考。
但却忘了,人类在特殊情况下的身不由己。
在法治化进程的道路上。
“正当防卫”不应该只是一条冰冷的法律条款。
更不应该用事后的冷静去推断当下的紧迫。
它更应该成为见义勇为者的勇气,施暴者的恐惧。
法不能向不法让步!
这是底线,更是宗旨!
(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)